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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yǎng)殖場需要國土審批嗎

來源:wisdom-airtools.cn???時間:2023-04-08 06:40???點擊:182??編輯:admin???手機版

一、養(yǎng)殖場需要國土審批嗎

養(yǎng)殖用地不需要審批。國土資源部制定的《全國土地分類》和《關于養(yǎng)殖占地如何處理的請示》規(guī)定:養(yǎng)殖用地屬于農業(yè)用地,其上建造養(yǎng)殖用房不屬于改變土地用途的行為,占用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從事養(yǎng)殖業(yè)不再按照建設用地或者臨時用地進行審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第十二條下列事項可以設定行政許可:(一)直接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宏觀調控、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以及直接關系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等特定活動,需要按照法定條件予以批準的事項;(二)有限自然資源開發(fā)利用、公共資源配置以及直接關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業(yè)的市場準入等,需要賦予特定權利的事項;(三)提供公眾服務并且直接關系公共利益的職業(yè)、行業(yè),需要確定具備特殊信譽、特殊條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資格、資質的事項;(四)直接關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設備、設施、產品、物品,需要按照技術標準、技術規(guī)范,通過檢驗、檢測、檢疫等方式進行審定的事項;(五)企業(yè)或者其他組織的設立等,需要確定主體資格的事項;(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可以設定行政許可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九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從事特定活動,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許可的,應當向行政機關提出申請。申請書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行政機關應當向申請人提供行政許可申請書格式文本。申請書格式文本中不得包含與申請行政許可事項沒有直接關系的內容。申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許可申請。但是,依法應當由申請人到行政機關辦公場所提出行政許可申請的除外。行政許可申請可以通過信函、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

第七十一條違反本法第十七條規(guī)定設定的行政許可,有關機關應當責令設定該行政許可的機關改正,或者依法予以撤銷。

二、養(yǎng)紅線蟲違法嗎?

應該不會違法的

三、水蚯蚓(沙蟲或紅蟲)無水養(yǎng)殖技術在國內是否已經有人申請專利

專利檢索在這里…… 無水能養(yǎng)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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